兴业优选推荐
特别提醒:投资有风险,理财需谨慎
资讯频道   >  基金要闻

关于平安大华惠金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的公告

时间:2018年02月24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平安大华惠金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平安大华惠金定开债
基金主代码 003024
基金运作方式
本基金以定期开放的方式运作, 即采用封闭
运作和开放运作交替循环的方式。 自基金合
同生效日起(包括基金合同生效日)或者每
一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包括该日)3个
月的期间内,本基金采取封闭运作模式,基金
份额持有人不得申请申购、赎回本基金。本基
金的第一个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
日起至3个月后的对应日前一日的期间。下一
个封闭期为首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至3
个月后的对应日前一日的期间,以此类推。如
该对应日为非工作日或不存在对应日期的,
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每一个封闭期结束后,
本基金即进入开放期, 开放期的期限为自封
闭期结束之日后第一个工作日起(含该日)
五个工作日。 本次基金开放日为2018年3月1
日起(含该日)五个工作日。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6年11月2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及其配
套法规、《平安大华惠金定期开放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平安大华惠金定期
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
申购起始日 2018年3月1日
赎回起始日 2018年3月1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 2018年3月1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 2018年3月1日
 2. 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的办理时间
 本基金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为开放期内的每个工作日,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也不上市交易。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本基金在开放期内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除法律法规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基金每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起进入开放期,开放期的期限为自封闭期结束之日后第一个工作日起(含该日)五个工作日。开放期的具体时间以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本次开放期时间为2018年3月1日至2018年3月7日,开放期内本基金接受申购、赎回及转换申请。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在开放期内,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转换价格为该开放期内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转换的价格;但若投资人在开放期最后一日业务办理时间结束之后提出申购、赎回或者转换申请的,视为无效申请。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1、投资者通过代销机构申购,单个基金帐户单笔最低申购金额起点为100元(含申购费)。基金管理人直销网点接受首次申购申请的最低金额为单笔50,000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单笔20,000元(含申购费)。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系统或电话交易系统办理基金申购业务的不受直销网点单笔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首次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人民币100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的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人民币100元(含申购费)。
 2、投资者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购基金份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3、投资者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者的累计持有份额不设上限限制。但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50%(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50%的除外)。
 3.2 申购费率
 本基金申购费率随申购金额的增加而递减,如下表所示:
 申购金额(M) 申购费率
M〈50万元 0.80%
50万元≤M〈200万元 0.50%
200万元≤M〈500万元 0.10%
M≥500万元 1000元/笔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1、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基金申购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
 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申购费率或收费方式。费率或收费方式如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应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基金管理人可以通过网上直销系统、直销柜台对本基金的申购实行优惠费率,具体详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部分代销机构如实行优惠费率,请投资人参见代销机构公告。
 4. 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1、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网点)赎回时,每次对本基金的赎回申请不得低于50份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网点)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50份的,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申请赎回。
 2、赎回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即按照投资人认购、申购的先后次序进行顺序赎回。
 4.2 赎回费率
 本基金同笔申购在同一开放期内赎回的,收取0.2%的赎回费,且全额计入基金财产,针对其他情形不收取赎回费用。
 4.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赎回费率或收费方式。费率或收费方式如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应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5、日常转换业务
 5.1 转换费率
 5.1.1 基金转换费
 1、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赎回费用及基金申购补差费用两部分构成。
 2、基金转换时,从申购费用低的基金向申购费用高的基金转换时,每次收取申购补差费用;从申购费用高的基金向申购费用低的基金转换时,不收取申购补差费用。申购补差费用按照转换金额对应的转出基金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差额进行补差,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两只基金的申购费的差异情况而定。
 5.1.2 基金转换的计算公式
 转换费用=转出基金赎回费+转换申购补差费
 转出基金赎回费=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转换金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转出基金赎回费
 转换申购补差费用=转换金额×转入基金申购费率÷(1+转入基金申购费率)-转换金额×转出基金申购费率÷(1+转出基金申购费率)或,固定申购补差费
 转入份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转换费用)÷转入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5.1.3 具体转换费率
 本基金作为转换基金时,具体转换费率如下:
 A、转换金额对应申购费率较高的基金转入到本基金时
 例1、某投资人N日持有平安大华智能生活灵活配置混合基金A类份额10,000份,持有期为三个月(对应的赎回费率为0.50%),拟于N日转换为平安大华惠金定期开放债券基金,假设N日平安大华智能生活灵活配置混合基金A类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150元,平安大华惠金定期开放债券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500元,则:
 1、转出基金即平安大华智能生活灵活配置混合基金A类份额的赎回费用:
 转出基金赎回费=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转出基金赎回费率=10,000×1.150×0.50%=57.50元
 2、对应转换金额平安大华智能生活灵活配置混合基金A类份额的申购费率1.5%高于平安大华惠金定期开放债券基金的申购费率0.8%,因此不收取申购补差费用,即费用为0。
 3、此次转换费用:
 转换费用=转出基金赎回费+转换申购补差费=57.50+0=57.50元
 4、转换后可得到的平安大华惠金定期开放债券基金的基金份额为:
 转入份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转换费用)÷转入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10000×1.150-57.50)÷1.0500=10897.62份
 B、本基金份额转入转换金额对应申购费率较高的基金
 例2、某投资人N日持有平安大华惠金定期开放债券基金的基金份额10,000份,持有期为三个月(开放期,对应的赎回费率为0),拟于N日转换为平安大华智能生活灵活配置混合基金A类份额,假设N日平安大华惠金定期开放债券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500元,平安大华智能生活灵活配置混合基金A类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150元,则:
 1、转出基金即平安大华惠金定期开放债券基金的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用:
 转出基金赎回费=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转出基金赎回费率=0元
 2、申购补差费为扣除赎回费用后按转出基金与转入基金间的申购补差费计算可得:
 转换金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转出基金赎回费=10000×1.0500=10500.00元
 对应转换基金平安大华智能生活灵活配置混合基金A类份额的申购费率1.5%,平安大华惠金定期开放债券基金的申购费率0.8%。
 转换申购补差费用=转换金额×转入基金申购费率÷(1+转入基金申购费率)-转换金额×转出基金申购费率÷(1+转出基金申购费率)=10500.00×1.5%÷(1+1.5%)-10500.00×0.8%÷(1+0.8%)=71.84元
 3、此次转换费用:
 转换费用=转出基金赎回费+转换申购补差费=0+71.84=71.84元
 4、转换后可得到的平安大华智能生活灵活配置混合基金A类份额为:
 转入份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转换费用)÷转入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10000×1.0500-71.84)÷1.150=9067.97份
 5.1.4 网上交易进行基金转换的费率认定
 对于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进行基金转换的,在计算申购补差费时,将享受一定的申购费优惠,具体详见本公司网上交易费率说明。
 本公司可对上述费率进行调整,并依据相关法规的要求进行公告。
 5.2 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5.2.1 适用基金
 本基金可以与本管理人旗下已开通转换业务的基金转换。包括平安大华行业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700001)、平安大华深证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700002)、平安大华策略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700003)、平安大华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700004)、平安大华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700005)、平安大华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基金代码:700006)(注:700005和700006之间不能互相转换)、平安大华日增利货币基金(基金代码:000379)、平安大华金管家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代码:003465)、平安大华财富宝货币基金(基金代码:000759)、平安大华交易型货币A(基金代码:003034)、平安大华新鑫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000739)、平安大华新鑫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基金代码:001515)(注:000739和001515之间不能互相转换)、平安大华智慧中国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1297)、平安大华鑫享混合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001609)、平安大华鑫享混合证券投资基金(C类,基金代码:001610)(注:001609和001610之间不能互相转换)、平安大华鑫安混合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001664)、平安大华鑫安混合证券投资基金(C类,基金代码:001665)(注:001664和001665之间不能互相转换)、平安大华安心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2304)、平安大华安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2282)、平安大华安盈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2537)、平安大华睿享文娱灵活配置混合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002450)、平安大华睿享文娱灵活配置混合证券投资基金(C类,基金代码:002451)(注:002450和002451之间不能互相转换)、平安大华智能生活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002598)、平安大华智能生活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基金代码:002599)(注:002598和002599之间不能互相转换)、平安大华惠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3286)、平安大华惠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3568)、平安大华惠融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3487)、平安大华惠隆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3486)、平安大华量化成长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003559)、平安大华量化成长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基金代码:003560)(注:003559和003560之间不能互相转换)、平安大华量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003959)、平安大华量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基金代码:003960)(注:003959和003960之间不能互相转换)、平安大华惠裕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003488)、平安大华惠裕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基金代码:004177)(注:003488和004177之间不能互相转换)、平安大华中证沪港深高股息精选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3702)、平安大华转型创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004390)、平安大华转型创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基金代码:004391)(注:004390和004391之间不能互相转换)、平安大华惠悦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4826)、平安大华惠泽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4825)、平安大华股息精选沪港深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004403)、平安大华股息精选沪港深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基金代码:004404)(注:004403和004404之间不能互相转换)、平安大华鑫荣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004827)平安大华鑫荣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基金代码:004828)(注:004827和004828之间不能互相转换)、平安大华量化先锋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005084)、平安大华量化先锋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C类,基金代码:005085)(注:005084和005085之间不能互相转换)、平安大华鑫利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3626)、沪深300指数量化增强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005113)、沪深300指数量化增强证券投资基金C类(基金代码:005114)(注:005113和005114之间不能互相转换)、平安大华医疗健康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3032)等。
 。
 参加基金转换的具体基金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定期开放的基金在处于开放状态时可参与转换,封闭时无法转换。
 5.2.2办理机构
 办理本基金与平安大华旗下其它开放式基金之间转换业务的投资者需到同时销售拟转出和转入两只基金的同一销售机构办理基金的转换业务。具体以销售机构规定为准。
 本公司直销渠道开通本基金的转换业务。其他销售机构开通本基金转换业务的时间以销售机构为准,本公司可不再特别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各销售机构开通上述业务的公告或垂询有关销售机构。
 5.2.3转换的基本规则
 1、基金转出视为赎回,转入视为申购。
 2、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转出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的同一交易帐号内进行。
 3、基金转换以份额为单位进行申请。
 4、基金转换采取未知价法,即以申请受理当日各转出、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5、对于转换后持有时间的计算,统一采取不延续计算的原则,即转入新基金的份额的持有时间以转换确认成功日为起始日进行计算。
 6、基金转换采用“先进先出”原则,即按照投资人认购、申购的先后次序进行转换。
 5.2.4转换的基本规则
 基金转换分为转换转入和转换转出。通过各销售机构网点转换的,转出的基金份额不得低于50份。
 通过本基金管理人官网交易平台转换的,每次转出份额不得低于50份。留存份额不足50份的,只能一次性赎回,不能进行转换。
 以上转换费率和原则以各个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由于各代理销售机构的系统差异以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开展转换业务的时间和基金品种及其它未尽事宜详见各销售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则和公告。
 6.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本基金暂不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7. 基金销售机构
 7.1直销机构
 名称: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5033号平安金融中心34层
 直销电话:0755-22627627
 直销传真:0755-23990088
 联系人:尹延君
 网址:www.fund.pingan.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4800
 7.2 销售机构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厦门市鑫鼎盛控股有限公司、苏州财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乾道金融信息服务(北京)有限公司、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格上富信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北京增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盈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一路财富(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北京钱景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唐鼎耀华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国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扬州国信嘉利投资理财有限公司、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富济财富管理有限公司、武汉市伯嘉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大泰金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奕丰金融服务(深圳)有限公司、上海云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金斧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信诚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华瑞保险销售有限公司。
 8.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在基金封闭期内,本基金将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份额销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至少每周公告一次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
 在基金开放期每个开放日的次日,基金管理人将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将公告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个市场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基金管理人将在前款规定的市场交易日的次日,将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登载在指定媒介上。
 9.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申购和赎回的申请方式
 投资人必须根据销售机构规定的程序,在开放期的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内提出申购或赎回的申请。
 2、申购和赎回的款项支付
 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必须在规定时间前全额交付申购款项,投资人在规定时间前全额交付申购款项,申购成立;基金份额登记机构确认基金份额时,申购生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递交赎回申请,赎回成立;基金份额登记机构确认赎回时,赎回生效。投资人赎回申请成功后,基金管理人将在T+7日(包括该日)内支付赎回款项。在发生巨额赎回或基金合同约定的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时,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基金合同有关条款处理。
 3、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
 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和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或赎回申请日(T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T+1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应在T+2日后(包括该日)及时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若申购不成功,则申购款项退还给投资人。
 销售机构对申购、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购、赎回申请。申购与赎回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申请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否则,由此产生的任何损失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上述业务办理时间进行调整,本基金管理人将于开始实施前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公告。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平安大华惠金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平安大华惠金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投资者亦可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400-800-4800(免长途话费)及直销专线电话0755-22627627咨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平安大华惠金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平安大华惠金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2月24日

免责声明:

上述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文章内容属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该机构及授权机构观点,信息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如有错漏以该信息所属官方披露平台为准。 内容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应独立决策并自行承担风险。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请联系原作者申请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