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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投证券宁福364天8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发行公告

时间:2018-09-19

中投证券宁福364天8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本集合计划”)由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中投证券”)担任管理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托管人,推广期为2018年9月20日至2018年9月21日,代销机构为中国中投证券各营业部。
本次推广发行对象为符合条件的机构投资者。
本集合计划投资范围为货币或债务类金融工具,包括:
(1)现金、银行存款、债券(包括但不限于国债、央行票据、各类金融债、企业债券、公司债券、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短期融资券、超级短融、中期票据、可转债、可交换债、可分离债、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等;
(2)本计划不直接买入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但可持有因可转债转股所形成的股票、因持有该股票所派发的权证以及因投资分离交易可转债而产生的权证等。因上述原因持有的股票和权证等资产,本计划将在其可交易之日起的30 个交易日内卖出。
(3) 固定收益类金融产品,包括债券型基金、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管理公司或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特定多个客户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且本计划投资的固定收益类金融产品的投资范围不得包括公募证券投资基金以外的资产管理产品。本计划不投资于由本计划管理人管理的其他资产管理计划。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投资的其它品种,本资产管理人在与委托人和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集合固定存续期10年,到期不展期。当本计划出现法律、行政法规或合同约定应当终止的情形时,本计划将终止并进行清算。原则上本计划成立日后(含该日)的第364天(如遇非工作曰,则顺延7天)起,进入首个开放期。首个开放期结束日次一工作日后(含该日)的第364天(如遇非工作日,则顺延7天)起,本计划进入第二个开放期,以此类推。本计划每个开放期不超过5个工作日,具体日期以管理人公告的《认购/参与告知书》为准。在开放期,投资者可申请办理本资产管理计划份额的参与和退出。资产管理人可根据计划实际运作情况更改上述开放期安排,并提前在管理人网站上公告。
投资者可登录中国中投证券网站www.china-invs.cn,或拨打客服热线(中国中投证券:4006008008,95532)查询本集合计划详细信息。
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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